英國政府網簽證官方信息鏈接:www.gov.uk/family-permit
如果您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您可能可以獲得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來英國:
您必須在英國境外才能申請。
如果您符合資格,您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
烏克蘭家庭計劃簽證於 2024 年 2 月 19 日截止。
如果您在英國並且已經擁有烏克蘭家庭計劃簽證,並且符合資格,則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
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可以讓您更輕鬆地與家人一起前往英國或在那裡與他們團聚。
它可以讓您來英國停留長達 6 個月。在許可証到期之前,您可以工作、學習、來去無數次。
如果沒有,您可能無法獲得登機牌或可能被拒絶進入英國。
如果您符合歐盟定居計劃的資格,您可以申請在英國停留更長時間。
您可以:
如果您符合資格並且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則隻能從英國境外申請歐盟定居計劃:
否則,您將需要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才能來到英國。
您可以通過多種方式獲得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的資格。您如何申請取決於您的資格。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開始在英國居住,您可以申請許可証。這包括擁有英國公民身份的家庭成員,如果他們還具有: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居住在英國境外但經常在英國工作(也稱爲“邊境工人”),您也可以申請。
了解如何作爲來自歐盟、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的家庭成員申請。
如果您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與您的家庭成員一起住在英國,但他們已經去世、離開英國或關繫破裂,您可能仍然符合資格。這也稱爲“保留居住權”。
如果您有家庭成員是北愛爾蘭的合格人士,您就可以申請。
要符合資格,您的家庭成員必須是出生在北愛爾蘭的愛爾蘭人、英國人或英國和愛爾蘭雙重公民。
當他們出生時,他們的父母還必須擁有英國、愛爾蘭或雙重國籍(或者對他們可以在北愛爾蘭停留的時間沒有限製)。
如果您有家庭成員是符合條件的北愛爾蘭人,請了解如何申請。
申請許可証是免費的。
如果您的申請成功,請檢查您的許可証的有效期以及何時可以申請在英國停留更長時間。
如果您是與您一起居住在歐盟、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的英國公民的家庭成員,您將無法再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
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您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來英國:
如果您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與您的家庭成員住在英國,但他們已經去世、離開英國或關繫破裂,您可能仍然符合資格。這被稱爲“保留居住權”。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後出生或收養的孩子也可能符合資格,如果他們是以下任一者的孩子: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是北愛爾蘭的合格人士,則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有不同的規則。
如果您是以下家庭成員之一,則可以申請:
這包括根據英國法律認可的收養令被收養的家庭成員。
如果您是配偶或民事伴侶的以下家庭成員之一,您也可以申請:
如果您與符合資格的瑞士公民結婚或處於民事伴侶關繫,則規則有所不同。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您仍然符合資格:
您加入的人員必須來自歐盟、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這包括如果他們:
您的家庭成員通常必須具有歐盟定居計劃下的定居或預定居身份,或者已經申請並正在等待決定。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不需要申請歐盟定居計劃,或者因爲是英國公民而無法申請,您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您的家庭成員必須符合該計劃的資格標準。
您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以便返回英國與您的家庭成員團聚,即使他們尚未申請歐盟定居計劃。
您一定沒有破壞您的‘連續居住’。這通常意味着您在任何 12 個月期間離開英國的時間不得超過 6 個月,除非您有重要原因。例如,這可能是由於分娩、嚴重疾病、學習、職業培訓、海外工作或冠狀病毒 (COVID-19)。
您必須提供証據証明:
您必須提供您的身份証明,可以是:
如果您由於“令人信服的實際或富有同情心”的原因而無法提供其中任何一項,您可以使用其他身份和國籍証明。例如,您因生病而無法前往獲取此文件。
當您申請時,您需要解釋爲什麼您無法提供護照或國民身份証,並提供支持証據。
您必須向歐盟永居計劃提供您家庭成員的申請號,除非他們不需要申請或因爲是英國公民而無法申請。這是一個 16 位數字 - 例如“1234-5678-1234-5678” - 在您的家庭成員收到的確認其已定居或預定居狀態的電子郵件中。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不需要申請歐盟定居計劃,或者因爲他們是英國公民而無法申請,您需要提供証據証明他們符合資格標準。
您需要証據表明他們:
您必須証明您目前已與即將加入的人結婚或處於民事伴侶關繫,並且該關繫於 2020 年 12 月 31 日開始。爲此,您必須提供:
如果您與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居住在英國的瑞士公民結婚或建立民事伴侶關繫,則規則有所不同。如果您在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任何時間結婚或建立伴侶關繫,並且在您申請時關繫仍然存在,您可能符合資格。
如果您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後結婚或建立民事伴侶關繫,您還需要証明您在此日期之前是他們的未婚伴侶的証據。
如果您是未婚伴侶,您需要提供証據証明您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經建立了長期關繫。
這通常意味着表明你們已經同居兩年了。証據可能包括:
您還需要提供証據証明:
您必須提供証明您與家庭成員有關繫的証據,例如出生証明。根據您的情況,您可能還需要提供証明您的依賴性的証據。
您可以提供的証據示例包括: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您需要提供您依賴他們的証據:
如果您是受撫養父母或祖父母,並且您的配偶、民事伴侶或未婚伴侶已成功申請以下任一申請,則您無需証明受撫養人:
您需要提供証據証明他們來自歐盟、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 - 例如,他們的有效護照或有效國民身份証。
您還需要提供証據証明他們:
您需要提供他們的邊境工人許可証,或証明如果他們申請就會獲得許可証的証據。
您需要提供証據來証明:
如果您申請的理由是您的家庭成員在 2012 年 7 月 16 日之前在英國定居,但沒有使用他們的自由遷徙權(也稱爲“麥卡錫”案件),您必須証明他們在 2012 年 7 月 16 日有:
您必須在線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
您必須在英國境外才能申請。
申請沒有截止日期。
如果您是北愛爾蘭人的合格家庭成員,您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
作爲您家庭成員的北愛爾蘭人必須:
如果您不是來自歐盟國家、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您可能有資格作爲“北愛爾蘭特定相關人員”的家庭成員申請。您的家庭成員必須是擁有英國或英國和愛爾蘭雙重公民身份(而非唯一的愛爾蘭公民身份)的北愛爾蘭人。
您可以加入您的北愛爾蘭合格家庭成員,如果您是這樣的人:
這包括根據英國法律認可的收養令被收養的家庭成員。
如果您是配偶或民事伴侶的以下家庭成員之一,您也可以申請:
如果您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居住在英國,您可以與屬於“北愛爾蘭特定相關人員”的家庭成員團聚,並且您是他們的:
如果您是配偶或民事伴侶的以下家庭成員之一,您也可以申請:
您必須能夠証明,由於“令人信服的實際或同情”原因,您的家庭成員不可能在沒有您的情況下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返回英國。例如,由於疾病或冠狀病毒 (COVID-19) 限製。
如果您是其他類型的受撫養親屬(配偶、民事伴侶、未婚伴侶、子女、孫子或受撫養父母或祖父母除外),您也可以加入您的家庭成員。
這包括如果您是:
您還必須能夠提供証據証明您的家庭成員:
您需要証據表明:
您需要提供出生証明或護照,証明您的家庭成員出生在北愛爾蘭。
如果您根據您的家庭成員具有愛爾蘭公民身份進行申請(並且您不依賴他們是“北愛爾蘭特定相關人員”),您必須提供他們的有效護照原件或國民身份証,而不是複印件。
如果您根據您的家庭成員擁有英國公民身份進行申請,您必須提供他們是英國公民的証據 - 例如他們的英國護照。
您還需要家庭成員出生時父母的公民身份証明(或証明其居住期限不受限製的証據)。這可能是父母的: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申請歐盟永居計劃,您必須提供他們的申請號。這是一個 16 位數字 - 例如“1234-5678-1234-5678” - 在您的家庭成員收到的確認其已定居或預定居狀態的電子郵件中。
如果您的家庭成員選擇不申請歐盟定居計劃,或者因爲他們是英國公民而無法申請,您需要提供証據証明他們符合資格標準。
您需要証據表明他們:
這可以是:
如果您由於“令人信服的實際或富有同情心”的原因而無法提供其中任何一項,您可以使用其他身份和國籍証明。例如,您因生病而無法前往獲取此文件。
當您申請時,您需要解釋爲什麼您無法提供護照或國民身份証,並提供支持証據。
當您申請時,您必須証明您目前已與您要加入的人結婚或處於民事伴侶關繫中。例如,結婚或民事伴侶關繫証書。
您還需要証明您的婚姻或民事伴侶關繫是通過以下方式形成的:
如果它是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後成立的,您還需要証明您在此之前是他們的未婚伴侶。
如果您是未婚伴侶,您需要提供証據証明您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經建立了長期關繫。
這通常意味着表明你們已經同居兩年了。証據可能包括:
您還需要提供証據証明:
您必須提供與家庭成員有關繫的証據,例如出生証明。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您還必須証明您依賴他們:
您可以提供的証據示例包括:
如果您是受撫養父母或祖父母,並且您的配偶、民事伴侶或未婚伴侶已成功申請以下任一申請,則您無需証明受撫養人:
您需要証明您與您的家庭成員有關繫的証據。例如,出生証明或非收養的法定監護令。
如果您是受撫養親屬(不是配偶、民事伴侶、未婚伴侶、子女、孫子女或受撫養父母或祖父母),您需要出示証據証明您屬於以下情況之一:
如果您是“北愛爾蘭特定相關人員”未婚伴侶的孩子(18 歲以下),您需要出示証據証明您的父母是該北愛爾蘭人的未婚伴侶。
您需要証明該關繫以及必要的依賴關繫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經存在,並且在您申請時仍然存在。
您可以提供的証據示例包括:
您必須在線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
您必須在英國境外才能申請。
申請沒有截止日期。
如果您之前通過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有權在英國居住,但您的家庭成員已經去世、離開英國或關繫破裂,您也許可以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這就是所謂的“保留居住權”。
如果滿足以下條件,您可能“保留居住權”:
爲了賦予您在英國居住的權利,您的家庭成員必須是歐盟國家、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的公民,並且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居住在英國。
您還必須在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去世、離開英國或關繫破裂之前與他們一起居住在英國。
如果您在他們去世前作爲家庭成員在英國連續居住了至少一年,則可以申請。
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您也可以申請:
如果他們因工作事故或職業病而死亡,他們在死亡前不必在英國居住至少兩年。
如果您在英國接受教育,並且您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是:
您還必須能夠証明,在您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去世或離開英國之前,您正在英國接受教育。您必須仍在英國接受教育。
如果您因上述任何一種情況而符合資格,那麼您的父母(如果他們擁有您的監護權)也可能符合資格。
如果在婚姻或民事伴侶關繫因離婚、婚姻無效或解散而結束後您不再有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您可以申請。
當婚姻或民事伴侶關繫結束時,您必須居住在英國。
還必須適用以下其中一項:
如果家庭成員擁有符合資格的婚姻或民事伴侶關繫,並且您在婚姻或民事伴侶關繫結束時居住在英國,您也可以申請。您一定是他們的:
如果您與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的關繫因您在英國期間髮生的家庭暴力或虐待而永久破裂,您可以申請。
如果您是或曾經是他們的以下人員,您可以申請:
您必須提供您的身份証明,可以是:
如果您由於“令人信服的實際或富有同情心”的原因而無法提供其中任何一項,您可以使用其他身份和國籍証明。例如,您因生病而無法前往獲取此文件。
當您申請時,您需要解釋爲什麼您無法提供護照或國民身份証,並提供支持証據。
您還必須提供:
您還必須提供:
在適當的情況下,您必須提供証據証明:
在適當的情況下,您必須提供証據証明:
您必須提供証據証明:
您必須在線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
您必須在英國境外才能申請。
在有效期內,您可以使用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多次進出英國。它還允許您在英國工作或學習。
如果您擁有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並且來自以下國家,則可以使用自動電子護照門:
否則,請諮詢邊境管製官員。他們會檢查您的許可証。
您的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的有效期爲自您的申請做出決定之日起 6 個月。
您的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到期後,您可以向歐盟定居計劃申請留在英國。您通常需要在抵達英國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如果您能提供之前未申請過的“合理理由”,您也許可以稍後再申請。您需要爲您的合理理由提供支持証據。
如果您是與您一起居住在歐盟、瑞士、挪威、冰島或列支敦士登的英國公民的家庭成員,您將無法再申請歐盟定居計劃家庭許可証。這被稱爲“Surinder Singh”應用程序。
您也許可以申請家庭簽證。
* 簽證的價格和續簽一致;
* 轉簽證以轉入的新簽證收費;
* 英鎊和人民幣的比值為1:9, 英鎊和港幣的比值為1:10。
您可以使用以下3種語言和我們的客服人員進行咨詢,語言的種類包括英文,普通話,粵語。
英國總部:電話(+44) 08444 930 990 QQ: 707474988 微信:SUUKUK
中國:電話(+86) 400 680 6030 QQ: 1830621058 / 1870795376 微信:China_SUUK
Skype:uk-xuezi
Whatapp:+447410835933
Line:heukorg
所有的郵件請發送至: [email protected] , 我們會在1-2個工作日內回復。